第2种观点: 属于无法生产类。离婚协议书是写好后带到民政局的,民政局一般只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到民政局离婚的,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各地方的民政局不太一样,大部分的民政局会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个别民政局是没有模板,需要当事人写好带过去的。离婚协议书虽然可以套用模板,不过由于离婚协议约定不清时,双方很可能对簿公堂,经常有当事人因约定不清导致自己利益遭受损失,如果双方财产较多,建议找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代书。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书一般分为一下四个部分:(一)自愿离婚(二)抚养权归属(三)财产归属(四)债务归属首先,我们说一下自愿离婚,自愿离婚可以说是离婚协议的基础,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即可。其次,对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约定。比如约定抚养权归一方,还是夫妻间轮流进行抚养。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是否需要探视,探视的具体时间有哪些等。再次,财产归属也需要写清楚,比如说位于XXX的房产归谁,双方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等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最后,还要写明债务的问题,是否有共同债务,如何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间债务的约定只对夫妻间生效,对债权人是不发生效力的,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任意一方要求其承当全部债务的。另外,由于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在没有领取离婚证时,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